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就业服务中心下发的《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切实减轻企业所面临的经济下行压力,鼓励、支持、引导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做到不裁员或少裁员,维护社会稳定。经审核红山区共47家企业初步符合援企稳岗补贴的政策条件,按照对于返还标准,大型及其他企业按照上年度(2021年)实际缴纳当年度失业保险费的5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照上年度实际缴纳当年度失业保险费的90%发放;社会团体等参照中小微企业实施。
红山区就业服务中心 2022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