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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山区2022年稳岗返还公示

发布时间:2022-12-16    新闻来源:红山区就业服务中心    阅读数:210    分享到: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发(2022)39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对实施方案>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2]86号)要求经红山区就业服务中心审定,现对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发放稳岗返还资金,现予公示。(名单见附件1)

公示时间为公示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赤峰市红山区就业服务中心

2022年12月2日



附件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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