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领服务指南
一、事项简述
(一)事项描述:
对吸纳毕业年度和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中小微企业,可申请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执行至2023年底。
(二)适用对象: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条件
(一)招用毕业年度和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二)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三)中小微企业需符合《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的认定标准;
三、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 材料形式 | 材料详细要求 | 必要性及描述 | 材料出具单位 | 备注 |
企业营业执照 | 复印件 | 加盖公章 | 必要 | 企业 | |
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 | 复印件 | 开户许可证 | 必要 | 企业 | |
劳动合同等相关凭证 | 复印件 | 企业与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的劳动合同 | 必要 | 企业 | |
高校毕业生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 | 复印件 | 有效身份证件为居民身份证、社保卡或驾驶证任选其一 | 必要 | 企业 | |
花名册 | 原件 | 企业申请补贴的高校毕业生花名册 | 必要 | 企业填写 | 后附表格 |
《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审批表》 | 原件 | 必要 | 企业填写 | 后附表格 |
四、咨询电话:0476-5771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