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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技能培训

发布时间:2023-09-04    新闻来源:红山区就业服务中心    阅读数:211    分享到:

一、培训对象

国家政策规定的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二、培训内容

支持各类院校、培训机构、互联网平台企业,更多组织开展养老、托幼、家政、餐饮、维修、美容美发等技能培训和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新职业技能培训,推进线上线下结合,灵活安排培训时间和培训方式,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和培训期间生活费补贴,增强劳

动者就业能力。

三、培训期间生活费补贴

对脱贫劳动力、 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两后生中的农村牧区学员、城市低保家庭成员,在培训期间按规定给予每人每天100 元生活费(含交通费)补贴。

四、报名方式

有培训意愿的人员持身份证到培训机构或就业服务部门报名参加培训,培训合格后,符合条件的学员可以申请培训补贴。

五、咨询电话:5771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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