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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红山区关于解决“并轨”前部分非师范类普通大中专院校和技工学校毕业生就业问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05-28    新闻来源:红山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阅读数:2705    分享到:

 

按照自治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关于解决“并轨”前部分非师范类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毕业生就业问题的报告〉的通知》(内信联发[2017]2号)自治区、赤峰市相关会议精神,经区解决“并轨”前部分非师范类普通大中专院校和技工学校毕业生就业问题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赤峰市红山区关于解决“并轨”前部分非师范类普通大中专院校和技工学校毕业生就业问题工作方案》,按照方案要求,现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面向社会公布具体事宜如下:

  一、公布内容和范围
    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总计145人,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注:除2017、2018年度通过人才市场专场招聘会实现就业的部分红山区户籍技工学校毕业生外,其他尚未就业的技工学校毕业生由红山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组织专场招聘会,通过企业和技校生进行面对面洽谈、双向选择的方式解决就业,名单不予公布。

二、公时间

2019年527日至531日。

三、受理方式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访、来函、来电方式反映公人员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对反映的问题提供调查线索线索不清的不予受理。受理部门对反映问题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反映的问题严格保密。

受理举报地点设在红山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00

受理电话:0476-82433608242900

四、其他事项

(一)对符合条件的“并轨”前部分非师范类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安排到红山区城市管理协管员(公益)岗位就业。工资待遇为自治区规定最低工资标准(红山区1660元/月)的1.2倍,即:1992元/月。“五险”待遇包括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费用按政策规定比例,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各自承担相应部分。上述两项待遇2019年6月1日起执行。

(二)公布名单内大中专院校毕业生,需在2019年6月3日至6月13日期间,携带身份证及《红山区“并轨”前部分非师范类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报名表》(网站附件自行下载),到红山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红山区人力资源市场院内)报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就业资格。

(三)技工学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于2019年6月1日至6月30日在赤峰市红山区人力资源市场举办。

(四)公布名单外符合条件的,请于2019年6月6日前带相关佐证资料,报至红山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经领导小组会议审核合格后,予以补充公布,按照方案执行,逾期的不予受理。

附件:1.《赤峰市红山区关于解决“并轨”前部分非师范类普通大中专院校和技工学校毕业生就业问题工作方案》

2.《红山区“并轨”前未就业非师范类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名单》      

3.《赤峰市红山区“并轨”前部分非师范类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报名表》

赤峰市红山区解决“并轨”前部分非师范类

普通大中专院校和技工学校毕业生

就业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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