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进一步推进实施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3〕118号)文件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5]55号)文件的精神和要求,由见习单位进行承诺、申请,经区就业部门按照就业见习补贴申领发放工作流程进行认定、审核,现拟将社区申请就业见习补贴并符合发放条件的1名人员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7月25日至7月31日(含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如有异议,请致电致函。
监督电话:5770518
附件1:2025年社区就业见习补贴资金发放明细表
赤峰市红山区就业服务中心
2025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