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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山区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初审)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2023-09-04    新闻来源:红山区就业服务中心    阅读数:477    分享到:

红山区一次性创业补贴申报(初审)服务指南

一、补贴对象

对首次成功创业的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在校生)、退役军人、返乡入乡创业农牧民工、残疾人等,在相关部门登记注册正常经营1年以上,带动其他劳动者就业且正常申报纳税的,给予不低于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申请条件

1、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在校生)、退役军人、返乡入乡创业农牧民工、残疾人等;

2、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

3、自相关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

4、带动其他劳动者就业且正常申报纳税。

 

三、补贴标准

      1.上述人员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给予不低于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2.对首次成功创业的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含在校生),在相关部门登记注册正常经营1年以上,带动其他劳动者就业且正常申报纳税的,给予10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四、办理方式

可到赤峰市红山区政务服务大厅一楼人社窗口办理。

 

五、所需材料

1、《赤峰市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在“赤峰市就业服务局”微信公众平台下载)。

2、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实体企业提供营业执照(或工商登记注册证、民政登记证书)复印件、创业实体概述、《创业项目计划书》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4、开办“网店”的,应提供网址和登记页面截图、支付平台收支明细、销售产品列表及单价等材料复印件;

5、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查询网站(学信网)学历证明。

 

六、咨询电话:红山区就业服务中心0476-5771087

 

 

 

 

 

 

 

 

 

 

 

 

 

 

 

 

附件1

赤峰市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

               申请日期:            

申请人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户口所在地


就业失业证编号


毕业院校及专业


毕业时间


学历


是否为蒙语授课毕业生

□   □ 否

创业扶持对象类型

□离校2年内全日制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

□就业困难人员

□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返乡农民工

□返乡入乡创业人员

□疫情期间暂时难以外出的农牧民工

创办类型

□ 企业                □个体工商户  

□农民专业合作社       □网店

创业实体名称


工商注册地


创业实体地址或网店平台地址


营业执照领取时间


营业执照号


开户银行


开户人


银行账号


本人承诺

本人已知悉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及发放要求,保证报送资料真实、合法有效,明白若提供虚假资料将会被有关部门取消补贴资格,追回补贴资金,并承担相应责任。

 

 

申请人签名:           公司盖章:

申请日期:

就业服务局

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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