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赤峰市留置场所管理中心将进行二期工程建设。为了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组织模式,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和运营效率,需招聘甲方代表(建设单位总工程师)1名,从而使整个工程项目的操作流程合法、合规,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的检查、验收要求。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职务及资格条件
1、职务:甲方代表(建设单位总工程师)1名 ;
2、资格条件:1、具有土木工程类大专及以上学历或者具有建筑工程类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2、具有工程类中级或以上专业职称; 3、具有15年以上工程质量管理或者设计、施工、监理等工作经历;4、熟练使用OFFICE 软件等办公工具; 5、熟悉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6、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职业道德。
二、工作地点及工程时间
翁牛特旗境内赤峰市留置场所管理中心,施工队进场到交付使用,预计12个月。
三、薪金待遇
按照市场行情,结合单位实际,聘用人员薪资在项目服务费内支出,年薪30万元,扣押5万违约金,按月支付,工程验收合格后余额一次性结清。
四、工作要求
1、接受甲方委托,代表甲方意愿完成代表本项目全面工作。接受甲方监督及处罚;
2、项目班子进场后,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措施的投入,严格履行工作职责,按照合同约定,实时与甲方、乙方、监理公司、财政局、审计局、属地住建局质检、安检等相关部门做好衔接工作;
3、受聘人必须每个月在场地驻留20个工作日以上;
4、严格把关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监理公司履职情况,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按设计图及标准,对承包单位的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记录工程进度、质量检测、施工安全、合同纠纷、施工干扰、监管部门意见、问题处理结果等情况,做好有关的活动、会议记录;协助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统一归档。发现问题提出建议,督促限时整改,如有问题苗头及时提出,对工程在施工过程中造成问题的提出处罚意见,对监理公司出现问题的提出处罚意见;
5、与相关单位和部门按照政策原则办事,保持交往距离,不准与乙方,监理公司等部门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发现问题根据影响程度立即解聘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6、代表甲方制定、审核施工合同和补充合同。
7、甲方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7月20日至21日工作时间;
2、报名地点:新城区临潢大街宝通大厦二楼内蒙古东部人才市场交流大厅。报名时请携带相关证件;
3、测评方式: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能力测评,择优录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本公告由赤峰市留置场所管理中心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由赤峰市留置场所管理中心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联系方式:13488567999 冯先生
赤峰市留置场所管理中心
2020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