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2021年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计发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为避免人群聚集,方便参保人缴纳养老保险费,现将2021年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核定缴费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缴费标准
二、缴费时间
2021年9月27日至11月30日
三、经办流程
(一)正常缴费业务(缴纳全年),参保人可按照2021年缴费档次,直接通过税务缴费渠道进行缴费,无需再来社保大厅核定。
(二)特殊缴费业务(新参保、跨年补缴、临近退休缴费、缴纳个别月份等),参保人到社保经办机构先行核定,再通过税务缴费渠道进行缴费。
四、缴费方式
(一)线上缴费方式
缴费方式包括微信小程序(搜索“内蒙古税务社保缴费”)、微信城市服务、支付宝市民中心、蒙速办等。
(二)线下缴费方式
到税务经办机构缴费,地址为赤峰市红山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赤峰市红山区桥北蒙东云计算产业园21号楼)。
(三)参保人可在缴费成功3个工作日后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手机APP、微信小程序、微信城市服务、支付宝市民中心、蒙速办和税务实体大厅等渠道查询缴费记录查询和开具缴费凭证。
五、补缴2020年度
已参保人员,去年因受“新冠”疫情影响,2020年未及时缴纳养老保险费的灵活就业人员,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核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可于今年缴费期内按2021年缴费基数进行补缴。
赤峰市红山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2021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