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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山区2023年稳岗返还公示

发布时间:2023-09-01    新闻来源:红山区就业服务中心    阅读数:263    分享到:

 

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人社失业司便函【2023】94号文件要求经红山区就业服务中心审定,现对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发放稳岗返还资金,现予公示。(名单见附件1)

公示时间为公示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赤峰市红山区就业服务中心

2023年9月1日




附件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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