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山区稳岗扩岗专项贷款申请服务指南
一、贷款对象
经营场所在赤峰市红山区内的符合稳岗扩岗专项贷款条件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二、申请条件
(一)前提条件
法定代表人或者个体工商经营者需在自治区范围内拥有住宅房产。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须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申请稳岗扩岗专项贷款小微企业应符合以下要求:
1、依法登记注册成立1年以上;
2、小微企业用工人数不少于10人;
3、上年度用工人数未减少,且申请贷款时用工人数原则上不低于上年度水平;
4、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申请稳岗扩岗专项贷款的个体工商户应符合以下要求:
1、已在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的个体工商户。
三、额度和期限
1、额度:
(1)法人类主体可获得信用额度不超过300万元贷款;
(2)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从业经验在2年以上,且首次在金融机构贷款的法人类主体,信用额度可提高至500万元;
(3)个体工商户信用额度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2、综合授信额度(抵押+信用)
借款主体提供不动产,最高授信额度3000万元。
3、期限:
(1)流动资金贷款,期限最长3年;
(2)固定资产贷款,期限最长10年。
四、贷款用途
(1)流动资金贷款:日常经营周转、薪酬发放、技术创新等。
(2)固定资产贷款:购置设备、设备升级改造、设备、厂房建设等。
(3)不得用于国家明令禁止的交易或投资等领域,不得以任何形式流入房地产、民间借贷、证券市场、期货市场和股本权益性投资等。
五、贷款利率
年化利率(单利)不超过4%。
六、担保方式
(1)提供纯信用授信;
(2)提供保证、抵质押以及组合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