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赤峰市推进人才强市的若干措施》(赤党发〔2024〕3号)、《2024年赤峰市市本级事业单位 “绿色通道”引进人才公告》有关要求,现开展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绿色通道”引进人才人才评价工作,具体要求公告如下:
一、人才评价方式
人才评价,即对报名人员现有基本素质条件的考察,采取报名人员自评、学院复核方式开展,满分100分。人才评价标准中,设“公共评价项目”和“个性评价项目”,通过人才评价表完成打分,不设最低得分线。
二、人才评价程序和要求
1.报名人员自评。按照《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绿色通道”进入人才评价人员名单》(附件3),对照本岗位《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绿色通道”引进人才评价表》(以下简称《评价表》,见附件1),根据《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绿色通道”引进人才评价表填报说明》(附件2)开展自评,于10月21日17时前(以邮箱接收时间为准),将《评价表》及佐证材料扫描件,打包发送至报名单位邮箱2827086733@qq.com。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或未按要求报送《评价表》的,视为放弃资格。
报名人员将以下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压缩打包发至指定邮箱(不得重复发送),邮件标题格式为:报考岗位+姓名。
材料包括:
A.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绿色通道”引进人才评价表;
B.提交相关证件原件的扫描件。具体有:
①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扫描件(本、硕均提供,须在有效期内);
②发表的论文文章且被SCI或EI收录的,须提交科技查新站的检索页扫描件,审核以科技查新站的检索为准,网站打印的检索不作为参考;
③奖励、研究生成绩单或其它得分材料扫描件。
2.复核。接收《评价表》后,对照评价标准和要求,学院对报名人员自评结果进行复核,并确认报名人员最终人才评价得分,汇总全部人才评价得分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3.公示。人才评价得分情况在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统一向社会公布,报名人员对于复核认定得分有异议的,可在公布3日内向我院提出再审核申请。
三、人才评价结果的运用
人才评价结束后,根据人才评价得分,按照引进岗位数1:3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出现成绩并列一并进入面试,不足1:3的,按照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出现人员放弃进入面试情况的,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四、其他事项
1,报名人员所提供信息要详实,如因信息填写不详细、不真实而影响引进的,由本人负责。在人才引进工作期间,要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引进的,由本人负责。
2.未尽事宜请咨询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咨询电话:0476-5890352(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接受咨询)。
附件:1.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事业单位“绿色通道”引进人才评价表.xlsx
2.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绿色通道”引进人才评价表填报说明.docx
3.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事业单位“绿色通道”进入人才评价人员名单.xlsx
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