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见习政策简介
一、就业见习政策的含义
1、“就业见习政策的实施”是为了帮助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增强岗位实践经验,提升就业竞争力,促进市场化社会化就业。
2、通过实施见习计划,建立健全支持青年见习的政策制度和工作体系,确定一批用人单位作为青年见习单位,提升见习服务保障能力,力争使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都能获得见习机会,进行一定期限的岗位训练和实践活动,积累工作经验,提高职业技能和就业能力。
二、申报见习单位的基本条件
1、内蒙古辖区内依法注册成立,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社会信誉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
2、见习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合法经营,制度健全,管理规范
3、见习单位提供的见习岗位,应符合青年实践能力提升需要,具有一定知识、技术、技能含量和业务内容,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措施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4、见习单位具备完善的职工培训教育体系,具有对以高校毕业生为主的青年进行见习指导的师资力量和专业人员,能按实际需求进行岗位培训。
5、见习单位能够为见习人员提供部分基本生活补助,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招募对象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
四、见习期限
见习期限一般为3-12个月,具体可根据见习人员特点和岗位要求合理确定。
五、见习期间待遇
见习期间,对吸纳就业见习的单位,给予就业见习补贴,标准为自治区一类区最低工资标准的50%,对就业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单位,补贴标准提高至70%。见习补贴主要用于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有条件的地区或见习单位可为见习人员购买商业医疗保险。对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政策延续至2023年底。
六、就业见习补贴流程
1、见习网站。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可直接登陆内蒙古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服务平台http://gx.nmrc.com.cn)向所在地见习办提出建立基地的申请,填报《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审批表》,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见习办会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
2、上传资料。见习基地在服务平台上传盖好章的《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审批表》、企业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正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单位缴纳人身意外险证明、单位缴纳五险证明。由见习办在平台上审核通过。
3、发布见习岗位。见习基地在平台上发布岗位需求计划,并参加就业中心举办的招聘会或自行进行招聘,进行见习岗位招聘。
4、上传见习人员信息。上传个人基本信息(个人身份证复印件、高校毕业生还需上传毕业证书和学历认证报告)、见习单位缴纳人身意外保险证明材料,并填写上传《青年见习申请表》和《就业见习协议书》。
5、审核。由区见习办和市见习办进行审核通过后,人员正式开始见习。
6、考核。就业见习结束后,就业见习基地根据见习人员的思想品德、工作能力等情况进行考评,填写《就业见习人员期满考核鉴定表》并连同单位发放基本生活补贴的工资流水上传到平台,见习办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通过。